我县加大科技进步奖励力度
近日,县政府出台了《县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》,进一步加大了科技进步奖励力度,将县科技进步特、一、二、三等奖项的奖金分别由5000元、3000元、2000元、1000元,提高到8000元、5000元、3000元、2000元,并将两年评选一次的“科技兴县功臣”奖金由每人1万元提高到5万元。同时设立杰出人才政府特别奖,奖金为10万元。此举意在通过表彰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、个人,进一步调动全县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加快推进创新型海安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