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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协职责
1、组织开展学术交流,活跃学术思想,繁荣学术园地,促进学科发展和知识创新。
2、拟定科协系统科普工作的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。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,推广先进技术。
3、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,反映科技工作者意见和要求,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。 4、组织全县科技工作者积极参政议政,参与我县科技政策的制定和政治协商、科学决策、民主监督工作,促进决策科学化、民主化。
5、表彰、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,推荐人才。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。 6、组织开展科学论证、咨询服务,提出政策建议,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,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、成果鉴定等任务。
7、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,加强与海外科技团体、科技工作者的民间交往与联系。 8、负责对所主管的县级学(协、研究)会进行监督管理;对乡(镇)科协、街道办科协、企事业科协以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。
9、组织开展反邪教工作,开展捍卫科学尊严和反对愚昧迷信、伪科学、反科学的活动。 10、承担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。 |